近日,陳先生向梅州公安局長信箱發(fā)來了一封求助信,稱其在2023年11月時,被他人以虛假合同騙走200多萬元。梅縣區(qū)公安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第一時間開展調(diào)查取證工作,一起打著合作幌子詐騙“伙伴”錢財?shù)陌讣〕隽怂妗?/p>
原來,2023年9月,陳先生與陳某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后,陳某歐謊稱自己有渠道承包某項工程,具有巨大的利潤空間,但該項目缺乏足夠資金,想找陳先生合作。見有生意上門,陳先生不疑有詐便和陳某歐談起了具體事宜。
陳某歐以拿下該項目需要經(jīng)費為由,讓陳先生多次轉(zhuǎn)賬,實際上卻將陳先生轉(zhuǎn)過來的錢財用于償還自己的賭債。為了不露餡,陳某歐還將一份其他項目中標通知書移花接木發(fā)給了陳先生,并讓其將名下的工程設(shè)備租賃給工程施工方賺取租金。其實,陳某歐是將陳先生的設(shè)備抵押給另一家工程公司,以此獲利22萬元。
后來,陳某歐又以將項目分包出去賺取中介費為由,哄騙陳先生出資50萬湊足一半押金和所謂的“承包公司”簽訂合同。為了將戲做足,陳某歐還找到了侯某越,讓其冒充公司法人黃老板來簽訂承包合同,共同詐騙陳先生。
簽訂“合同”后,陳某歐多次以公司賬戶出問題等借口敷衍陳先生,不讓其查看相關(guān)賬目,察覺不對勁的陳先生便向警方求助。梅州警方分別于3月1日、5日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歐、侯某越抓獲歸案。兩人對騙取陳某錢財?shù)姆缸锸聦嵐┱J不諱,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梅州公安)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