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人民檢察院公開聽證公告
為充分保證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據(jù)《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guī)定》,本院決定對李某甲涉嫌故意傷害罪、李某乙涉嫌故意傷害罪等兩宗案件舉行公開聽證,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
二、聽證會地點
興寧市新陂鎮(zhèn)華新村。
三、參會人員
檢察辦案人員、聽證員、偵查人員、雙方當事人、旁聽人員等。
四、旁聽人員報名條件、方法以及有關權利義務
1.報名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報名方法:請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12時前通過電話預約申請(聯(lián)系電話:0753-3682836),并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工作單位等有效信息。旁聽席位有限,人數(shù)屆滿后將不接受申請,請予以理解。
3.有關權利義務:旁聽人員在聽證會上只能列席旁聽。
五、注意事項
1.參會人員應當自覺遵守聽證會場紀律和聽證規(guī)則,服從主持人的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拍照、錄音錄像。
2.參會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提前10分鐘進場,并全程佩戴口罩。未攜帶相關身份證明的,不得進場。
特此公告。
興寧市人民檢察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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