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各種詐騙類型層出不窮,像冒充領導詐騙、短信詐騙、中獎詐騙、花籃詐騙、冒充親戚詐騙等等,雖然形式雷同、手法老套,但仍有群眾上當受騙。日前,興寧警方經(jīng)縝密偵査,連續(xù)出擊,在佛山、興寧抓獲涉嫌冒充親戚詐騙的嫌疑人劉某歡(女)、肖某東(男),破獲案件2宗,涉案金額共5萬多元。
2019年12月、2020年1月,興寧市公安局接到兩起詐騙案。接警后,興寧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務展開偵查,對案件進行細致研判,分析追蹤,并鎖定了作案嫌疑人劉某歡。隨后,辦案民警趕赴劉某歡落腳點佛山市高明區(qū)走訪摸査,經(jīng)過多日伏擊蹲守,在佛山警方的協(xié)助下將劉某歡抓獲。同日,在興寧市坭陂鎮(zhèn)抓獲另一嫌疑人肖某東。
▲民警對案件進行細致研判
據(jù)嫌疑人劉某歡交代:由于自已缺錢用,就和肖某東分工實施詐騙,自己負責打電話聯(lián)系詐騙對象,肖某東負責取款。從2019年年底開始,劉某歡分別在佛山、興寧撥打不同的梅州電話,在電話里冒充事主親戚,在騙取事主信任后,開口借錢,詐騙成功后便和肖某東分成。
目前,嫌疑人劉某歡、肖某東已被興寧市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在嫌疑人的落腳點搜查到的手機、銀行卡等
警方提示:
接到親戚、好友的轉賬、幫忙代付、交話費等請求時,一定要及時打電話或其他途徑與其本人取得聯(lián)系,確認是否為對方本人,切忌直接轉賬或付款。如果上當受騙,一定要第一時間報案,提供詐騙犯罪嫌疑人的賬號和聯(lián)系電話等證據(jù),以便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破案。(興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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