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例:未戴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摩托車隨意變道釀慘禍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huán)境等基本情況:
1、當事人情況
劉某群,男,32歲,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唐河縣源潭鎮(zhèn)。
鐘某云,男,65歲,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大埔縣茶陽鎮(zhèn)。
2、車輛情況
粵MD###1重型自卸貨車,機動車所有人:賴某東,車輛在***公司投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100萬。
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機動車所有人:鐘某云,車輛無保險。
3、道路情況
現(xiàn)場位于大埔縣湖寮鎮(zhèn)環(huán)城大道中華廣場路段,呈東西走向,東往湖寮鎮(zhèn)下壢村方向,西往湖寮鎮(zhèn)頌鑫大橋方向。道路北側為河流,南側為民居,路寬1400CM,雙向四車道,有標志標線,中間有黃色實線,瀝青路面,干燥,視線一般。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經過:
2018年09月30日12時25分許,當事人劉某群持“A2”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粵MD###1重型自卸貨車從大埔縣三河鎮(zhèn)朱德大橋橋頭旁運載砂石往饒平縣三饒鎮(zhèn)上善村方向行駛,當行駛至大埔縣湖寮鎮(zhèn)環(huán)城大道中華廣場路段時,與相對方向由鐘某云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向左拐時發(fā)生碰撞,造成鐘某云受傷送大埔縣人民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的分析:
當事人劉某群持“A2”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超載的粵MD###1重型自卸貨車未保持安全車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當事人鐘某云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未按照標志標線行駛,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四、道路交通事故過錯、適用法律、法規(guī)及責任認定:
當事人劉某群持“A2”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超載的粵MD###1重型自卸貨車未保持安全車速,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有關“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的規(guī)定,第四十八條有關于“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的規(guī)定,是造成事故的過錯之一。
當事人鐘某云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沒有按照標志標線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有關于“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規(guī)定,第五十一條有關于“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的規(guī)定,第八條有關于“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的規(guī)定,第三十八條有關于“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钡囊?guī)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過錯。
綜上所述,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六十條之規(guī)定,作出事故認定如下:劉某群和鐘某云違法情節(jié)基本相當,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大埔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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