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五華縣潭下鎮(zhèn)百安村紅嶺村村民,也是益塘水庫移民。1973年建益塘水庫時,我們全力支持國家基礎建設需要(建益塘水庫),從益塘水庫庫區(qū)(鄭塘上黃塘肚)遷移到潭下鎮(zhèn)百安村紅嶺大隊,但移民的生活困難和讀書極其不便。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 471 號)。五華縣委縣政府和潭下鎮(zhèn)黨委政府非常關心我們移民的困難生活,迅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移民條例精神,決定將我們紅嶺村的32戶移民重新安置,地點選擇在離潭下圩僅1公里的地方[華(城)中(壩)線]公路旁邊。經過縣鎮(zhèn)兩級黨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征地、分配、建房安置一切工作進展非常順利,我們32戶人均安置有宅基地一塊,耕地、道路等配套設施基本就緒,我們紅嶺大隊的于2009年順利遷入了新居,現(xiàn)32戶移民全部住上了新居,號稱“潭下鎮(zhèn)移民新村”,在此我們非常感謝黨中央、感謝五華縣委縣政府和潭下鎮(zhèn)黨委政府對我們移民的關心的支持!
然而,好景不長!我們32戶移民一場歡喜一場愁!就在“潭下鎮(zhèn)移民新村”建好初具規(guī)模后,讓房地產開發(fā)商看中了“潭下鎮(zhèn)移民新村”這塊肥肉!看到移民新村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非常有商業(yè)價值。房地產開發(fā)商便溝通潭下鎮(zhèn)黨委政府——老板出錢、政府出面,將安置給我們移民的保命耕地10多畝(是我們唯一的一塊地),未經與我們商量并取得我們同意,強行將我們移民的保命的10多畝耕地用于商品房開發(fā)。
早在2012年潭下鎮(zhèn)政府就計劃用我們移民的耕地搞商品房開發(fā),當時遭到我們反對后,停工3年多。2016年初,潭下鎮(zhèn)政府欲再次動工興建時,我們再次反對。
2016年5月16日,開發(fā)商將我們移民種的蔬菜、果樹等全部毀掉,我們強烈反對開發(fā)商的行為。在遭到我們的強烈反對后,2016年5月18日,潭下鎮(zhèn)黨委政府糾集全體鎮(zhèn)村干部、潭下派出所干警、華城交警中隊干警和一些社會上的流氓共200多人,拉起警界線封鎖現(xiàn)場,強行施工!我們移民看到這么大的場景、無人敢進入現(xiàn)場、無人敢公開錄像拍照!當天將我們的全部莊稼鏟除廢掉。
現(xiàn)在潭下鎮(zhèn)黨委政府冒著我們移民的名義搞商品房開發(fā),強行將我們的保命地用于商品房開發(fā),在潭下圩鎮(zhèn)有銷售店面,對外銷售1700元/平方.
針對人民政府欺壓百姓行為我們有大量的證據,也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政府返還土地。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已作出判決,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政府強征土地是屬知法犯法,需返還土地,詳見梅府行復(2017)10號,但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人民政府卻不懂犯法的后果。
我們即將向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訴訟,告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政府強征土地一案,并要求返還土地,目的是讓廣東省五華縣人民政府強征土地一案相關責任人,知道中國是有法律的!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對您有幫助,請打賞支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