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縣大柘鎮(zhèn)新建路三巷27號住戶(郭尹屋段水圳邊),自建好后,在屋旁非法占用原規(guī)劃路面的土地,搭建起一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造成環(huán)境污染的同時也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健康造成了極大影響。
一是非法占用原規(guī)劃路面的土地搭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二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料等垃圾排入水圳,造成水圳水質污染。
三是由于食品加工的廢水廢料的排放,造成聚集了大量的蒼蠅、蚊子、老鼠,對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極大困擾。
老鼠、蒼蠅、蚊子泛濫猖獗,肆虐無忌,極易傳播登革熱等病毒,對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極大的威脅。
四是空氣污染,在加工鹵制品、燒烤制品的過程中造成濃烈的鹵水氣味和刺鼻的煙熏氣味,終年臭氣熏天,惡臭難忍。
五是噪音污染,在凌晨3-4點左右(夏天)、凌晨5點左右(冬天)開始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生產過程中發(fā)出的噪音令附近居民睡眠質量嚴重下降,造成失眠、神經衰弱等情況,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較常在中午午休期間也進行生產加工。曾有附近居民反映,與其溝通無果。
綜上所述,懇求縣政府領導,從關心人民群眾的健康和安全角度出發(fā),對非法占用土地搭建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處理,以確保附近居民群眾的健康、安全的生活,共同創(chuàng)建健康、文明、美麗的平遠縣城。
請各位縣領導注意:重點是這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到底是不是違章搭建?回答問題不要避重就輕!在該住戶1樓住房旁邊搭建的到底是不是違章建筑?如果沒有所謂的噪音,空氣的環(huán)境污染,我們也沒有必要聯(lián)合起來發(fā)這個求決,是不是要錄音?錄像?如果需要的話我們可以每天早上4、5點鐘起床進行錄像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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