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五華縣委,紀委領導 :
我們橫陂鎮(zhèn)小都村片區(qū)(包括正上、河坎。社下、小都圩街等)本來村里的自來水就緊缺。但是上級政府撥下50萬元建水庫的(專項資金)水利款。目
的是建水庫解決村民所需的飲水問題。但是所用50萬元在村書記蔡廣灼的帶領下只在山上挖了個坑(所有村民都可作證)。村民所需飲水問題幾年始終無法解決。
村書記蔡廣灼上任之前在圩街修表。但是上任村書記后不但在家建了三座樓。還買了一部十幾萬的日產(chǎn)軒逸小車。請問監(jiān)督最基層干部的上級領導。這種民生問題是
否需要解決。這種干部是否需要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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